
高勇
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
个人简介
高勇律师,中共党员,1986年考入昆明陆军学院指挥系,学习四年,获得本科文凭、学士学位,毕业后分配到56041部队工作,1999年转业到某基层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庭副庭长、法庭庭长。多次参加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刑事和民事业务工作培训。200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现在四川元绪律师事务从事专业律师工作,执业证号:15101200410997233。
教育背景
1986年考入昆明陆军学院指挥系,学习四年,获得本科文凭、学士学位,毕业后分配到56041部队工作,1999年转业到某基层人民法院工作。
执业经历
毕业后分配到56041部队工作,1999年转业到某基层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庭副庭长、法庭庭长。在法院工作期间,参加某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刑事审判比赛,获得第一名,在从事民事审判过程中,所办案件《桂某某诉某某等法定继承案》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审判》作为案例采用。2017年8月被四川省企业联合会聘请为四川省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维权律师团成员,2018年被金牛区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
代表案例
一、余某涉嫌职务侵占案,律师介入后,检察机关作出证据不足,不予起诉的结论,公安机关遂撤销案件。
二、李某某涉嫌盗窃案,律师介入后,检察机关不予批捕,并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刘某某与某开发商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并支付定金300余万,到期刘某某准备进场施工时,发现工程已被另一公司进场施工。后经了解,该开发商前后共收了九家公司的定金。律师介入后,改变思路,凭着扎实的法律功底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成功刑事立案,刘某某是九家公司中唯一挽回了经济损失的。
资质证书
律师执业证
曾任职
56041部队工作,1999年转业到某基层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庭副庭长、法庭庭长。
曾获荣誉
所办案件《桂某某诉某某等法定继承案》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审判》作为案例采用、2018年被金牛区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

